加拿大的专利制度 是成文法的产物,由立法创建。《专利法》定义了您作为专利权人(专利持有人)的权利,以及无论您的初创公司是否遭遇专利侵权或实施专利侵权,都可以获得的法律救济。
专利法中专利权人的权利
授予专利权人的专有权载于《专利法》第 42 条,该条部分规定如下:
“根据本法授予的每一项专利应……授予专利权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专利期限内,自专利授予之日起,享有制造、构造和使用发明以及将其出售给他人使用的专有权利、特权和自由,但须接受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就此作出的裁决。”
《专利法》并未对侵权作出定义,但有关专利侵权的判例法已将上述权利解释为专利权人有权充分享有专利说明书所定义的发明的垄断权,且该权利的期限为 20 年。
因此,当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地剥夺其充分享有垄断权的权利时,即构成专利侵权。
与所有民事诉讼一样,受害人有责任维护其权利。专利执行通常通过催款信、谈判、媒体关注以及诉讼(通常情况下)进行。
确定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既是法律问题,也是事实问题。 美国电报数据 事实部分涉及被控侵权人实际上做了什么,而法律问题则围绕着对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值得注意的是,被告的意图与侵权是否发生无关。每个人都被视为已获知已颁发的专利,专利被推定为有效。
确定侵权的正确方法是将涉嫌侵权的产品与已颁发的专利进行比较。原告的实物产品与分析无关。由于专利中所要求的发明定义了垄断的范围,因此法院的首要任务是解释权利要求。
法院必须确定每项权利要求的必要和非必要要素。将权利要求的必要和非必要要素与涉嫌侵权的物品或方法进行比较。
当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所有必要要素都存在时,即发生侵权。如果必要要素不同或被省略,则不构成专利侵权。非必要要素的差异、增加或省略并不妨碍判定侵权。同样,法院只会检查涉嫌侵权物品中是否存在所有必要要素。
《专利法》规定的救济措施
《专利法》第 55 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 云基础设施是否能够灵活、可扩展、且成本高效? 人应当向专利权人和所有向专利权人提出索赔要求的人承担责任,赔偿专利权人或任何此类人在专利授予后因侵权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专利侵权的责任
侵犯专利的一方将面临多项责任,包括:
- 临时禁令
- 永久禁令
- 损害赔偿或利润核算
- 法律费用
- 判决前和判决后的利息*
- 侵权货物的交付和销毁
*利息按判决金额支付,从诉讼开始到收到付款为止计算。
结论
如果您认为有人侵犯了您的专利, 销售线索 请首先仔细比较涉嫌侵权的物品与您的专利权利要求。如果您发现侵权物品中存在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所有基本要素,则您需要采取措施执行您的专利。因此,人们常说专利只是诉讼许可。
注意:本文中的内容仅供一般参考。这不是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