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 就 HHS/CMS 就疫情後聯邦和州健康保險計劃至關重要的通訊確定性請求徵求意見

新澤西州地區最近認可了這樣一種觀點,即在訴狀階段,有關提供免費服務的電話可能符合“電話招攬”的資格,因此應受到“請勿致電”禁令的約束,其中這些電話是針對被告服務的更大的營銷計劃。它還認為,正如 FCC 所裁定的那樣,FCC 對來自受 HIPAA 保護的實體或其業務夥伴傳遞「醫療保健資訊」的呼叫的豁免,根據呼叫是否傳遞到小區而對呼叫進行不同的處理電話或住宅固定電話。此類實體向無線號碼撥打有關醫療保健的電話時,僅無需遵守適用於電話行銷電話的書面同意要求。法院認為,與撥打住宅固定電話的醫療保健電話不同,這些電話不能免除 TCPA 對預先錄製和自動撥號電話的一般「事先明確同意」要求。

原告聲稱

他在手機上接到了 20 個未經同意的被告打來的電話,而他之前與被告沒有任何往來,這違反了 TCPA。第 21-14614 號,2022 WL 111062,*1(DNJ 2022 年 1 月 11 日)。許多電話都提到了被告保險計劃提供的免費醫療保健服務,包括家庭健康評估和藥物治療諮詢。有些電話提醒原告預約牙醫或安排注射流感疫苗,並表示保險計畫可能會支付某些預約的費用。其中四通電話使用了預先錄製的語音。儘管意見中沒有討論,但這些電話似乎是被告試圖聯繫其健康計劃成員的錯誤號碼。

事實上

被告在其陳述中辯稱,這些電話 冰島電話號碼庫 旨在幫助會員使用現有的保險,而不是向原告出售保險。原告聲稱,這些電話違反了 TCPA,因為它們是向 DNC 登記處的號碼進行“電話招攬”,請參閱 47 CFR § 64.1200(c)(2),或者因為它們包含預先錄製的語音,請參閱47 USC § 227( b)(1)(A)。被告提出駁回根據規則 12(b)(6) 提出的所有請求。

「電話招攬」索賠

毫無疑問,在打電話時原告的電話號碼已在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登記處。相反,雙方對這些電話是否符合第 64.1200(c)(2) 條規定的「電話推銷」提出 外观精度:提升车辆的美观度和价值 了爭議,該條款禁止推銷 DNC 登記處的號碼。被告辯稱,這些電話不構成“電話招攬”,因為這些電話沒有鼓勵或提及購買、租賃或投資任何東西,只是提供有關被告提供的免費服務的資訊。原告辯稱,這些電話仍然是“電話招攬”,因為儘管他們沒有明確提出商業交易,但它們是商業交易的“藉口”。原告引用了一些案例,發現表面上純粹資訊性的通訊仍然可能違反

法院認為

原告聲稱這些電話可能是可起訴的「藉口」電話。 “雖然被告的信息表面上可能是信息性的,但它們 韩国号码 很可能是更大的營銷或營利計劃的一部分,因此,屬於 TCPA 對電話推銷的禁止範圍。” ID。在*3。法院強調了撥打電話的「更廣泛的背景」:11 個月內打了 20 個電話和 18 個語音郵件,幾乎所有這些都是關於免費服務。法院推理道:“這種一致的模式使得這些電話

更有可能是整體營銷計劃的

一部分——企業通常不會在沒有任何商業目的的情況下以如此激進的方式推廣免費服務。” ID。在訴狀階段,法院似乎並未考慮到健康保險公司很可能出於合法的非營銷目的定期致電計劃成員了解其保險福利,並且給原告的電話顯然是誤導性的,旨在尋求保險利益。 。但法院指出,這些電話是否實際上是廣告的藉口是一個事實問題,“只有當雙方(和法院)更多地了解撥打這些電話的原因後才會清楚。” ID。

法院承認第

三巡迴法院從未認可過藉口理論。相反,第三巡迴法院將該理論的可行性描述為「一個仍然懸而未決的問題」。參見 Robert W. Mauthe, MD, PC v. Optum Inc. , 925 F.3d 129, 135 (3d Cir. 2019)。在一項未公開的裁決中,第三巡迴法院表示擔心藉口理論會「將 TCPA 的禁令延伸得太遠」。Robert W. Mauthe,醫學博士、PC v. Nat’l Imaging Assocs., Inc.,767 F. App’x 246, 250(3d Cir. 2019)。但由於第三巡迴法院沒有明確駁回藉口理論,法院認為原告的主張是合理的。法院並沒有試圖將藉口理論與 TCPA 對「電話招攬」

的定義進行比較

後者要求發起電話「以鼓勵購買、租賃或投資」財產、商品或服務。 47 《美國法典》第 227(a)(4) 條。該定義的純文字似乎排除了有關免費服務的呼叫,這些呼叫不鼓勵被叫方購買、租賃或投資任何東西。

預先錄製的語音聲明
接下來,法院討論了有關醫療保健的手機呼叫是否不受 TCPA 規定的約束

該規定要

求使用自動電話撥號系統或人工或預錄語音的呼叫必須事先得到明確同意。被告辯稱,第 64.1200(a)(2) 條完全免除了代表 HIPAA 所涵蓋實體發出的「醫療保健訊息」的所有呼叫(甚至是手機)

的任何同意要求

被告辯稱,由於給原告的電話屬於該豁免範圍,因此這些預先錄製的語音電話不需要同意。原告辯稱,第(a)(2) 條僅使撥打手機的醫療保健電話不受該條加強的書面同意標準的約束,而不受第(a)(1) 條對使用手機撥打電話的一般「事先明確同意」要求的約束。根據FCC 的

指導

法院發現,雖然從受HIPAA 保護的實體向住宅固定電話發送的醫療保健訊息不受任何同意要求的約束,但對手機的此類呼叫僅不受適用於以下情況的書面同意要求的約束:電話行銷電話。Fiorarancio,同上,*9。由於適用第 (a)(1) 條的事先明確同意要求,且原告聲稱他沒有對通話表示同意,因此法院認為該申訴合理地提出了救濟主張。

結論
菲奧拉蘭西奧證明,在某些案件中,在某些法庭上,原告即使未能指控實際的電話招攬行為,也可以通過指控“藉口”通信來避免被駁回。藉口理論的可行性是一個需要上訴法院解決的問題。該案例還提供了一個有用的提醒,即有關醫療保健的自動撥號或預先錄製的訊息在發送到手機時可能仍然需要遵守一般同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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